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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官证乘坐火车被行政拘留10日?假的
admin / 2018-06-07 08:27:07

  任何事情都需要有秩序,不能妄图以任何形式的小聪明去蒙混过关。近日,韶关火车东站民警处理了一起案件:肖某在捡到人民警察证后不交还公安机关,以为有便宜可占就私自藏匿,还用来乘坐火车,结果被列车员发现报警,换来行政拘留10日的后果。这种案件其实有点让人啼笑皆非,只是为了省下车票就冒充警务人员,这是一件恶劣的事件,幸好被及时发现,如果发生了更加严重的后果,所造成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(保定瑞隆销售接触网工具,梯车,接触网梯车等铁路设备)。

  有常识的人应该都知道冒用执法人员的证件是犯法,法律明文规定:人民警察证件、标志、警用器械由人民警察专用,非法持有和使用应承担相应的行政、民事、刑事法律责任。市民在捡到相关证件后,应及时交到公安机关,不可私藏、更不可冒用。

  在案发当日近凌晨0时23分许,韶关火车东站派出所接长沙乘警支队值班室电话通报:K9018次列车乘警在该次列车上查获一名非法持有、使用人民警察证件人员,要在韶关东站交派出所处理。经查,该违法嫌疑人叫肖某。肖某供称:自己之前在广东常平捡了本人民警察证后私自藏匿,没有交给公安机关。当日,肖某拿着该人民警察证从广州站登乘了K9018次,不料早已怀疑其身份的列车员不动声色地叫来乘警。经呈报上级裁决,韶关火车东站派出所对肖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。